微信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微博

扫一扫,关注微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加入收藏

住房城乡建设部对10名个人作出处罚

发布时间:2024/3/20 15:44:59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2则“建督撤字”和8则“建督罚字”文件,对10名个人进行处罚。


3.jpg


●薛梅在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单位时,提供虚假承诺,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被处以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其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罚。


●谢小改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多家单位,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被处以撤销其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其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处罚。


●2021年10月23日,安徽省濉溪县东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濉溪县御溪翡翠城一期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王光东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监理工作领导不力,监理工作流于形式,对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拆除施工方案审批把关不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要求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情况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被处以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王建超作为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脚手架拆除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力,对脚手架拆除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违规行为,对脚手架拆除施工方案制定不完善、脚手架施工应急救援预案造假审核不严,日常安全检查不严不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被处以停止其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14日,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高星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施工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5万元。胡昌飞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要求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工人违规作业失察,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施工人员长期存在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章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被处以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1年3月26日,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鹰山路东、规划勤学路北恒大悦府三期项目工地内发生砖胎模坍塌,造成1名施工人员死亡,1名施工人员受伤。周颖超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责任,被处以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李斌作为项目经理,系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被处以停止其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20日,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华涛·观澜一品一期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吴继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监理工作领导不力,监理工作流于形式,对塔吊顶升作业现场人员不符合规定、顶升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被处以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16日,山西顺佳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拆除位于新田路施工桩号K2+200北侧热力管道残余管线施工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刘品秀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被处以停止其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3日,山西省晋中市城区宝成·锦府项目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范滨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工作安排不严不细,对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存在漏洞盲区,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三区分离管控存在的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被处以停止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原文如下


31.jpg

建督撤字〔2024〕15号


薛梅:

经调查核实,你在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苏同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提供虚假承诺,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3年10月27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135号),并于2023年11月30日在我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了送达公告。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3月8日


32.jpg

建督撤字〔2024〕16号


谢小改:

经调查核实,你在未与北京滨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实际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北京滨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2号),你于2024年2月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3月8日


33.jpg

建督罚字〔2024〕23号


王光东:

2021年10月23日,安徽省濉溪县东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濉溪县御溪翡翠城一期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根据《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濉溪县东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1·10·23”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濉政秘〔2021〕137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监理工作领导不力,监理工作流于形式,对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拆除施工方案审批把关不严,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要求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情况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我部于2023年12月22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109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3月8日


34.jpg

建督罚字〔2024〕24号


胡昌飞:

2022年11月14日,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高星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施工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5万元。根据《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芜湖市湾沚区高星科技有限公司连接器线缆及零组件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工地“2022·11·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湾政秘〔2023〕13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要求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工人违规作业失察,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施工人员长期存在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章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


我部于2023年12月22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108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3月8日


35.jpg

建督罚字〔2024〕25号


周颖超:

2021年3月26日,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鹰山路东、规划勤学路北恒大悦府三期项目工地内发生砖胎模坍塌,造成1名施工人员死亡,1名施工人员受伤。根据《相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恒大悦府三期“3·26”砖胎模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相政秘〔2021〕25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我部于2023年12月22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110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3月8日


36.jpg

建督罚字〔2024〕26号


吴继前:

2022年11月20日,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华涛·观澜一品一期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根据《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芜湖市湾沚区华涛·观澜一品一期工程工地“2022·11·20”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湾政秘〔2023〕16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监理工作领导不力,监理工作流于形式,对塔吊顶升作业现场人员不符合规定、顶升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


我部于2023年12月22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106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3月8日


37.jpg

建督罚字〔2024〕27号


李斌:

2021年3月26日,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鹰山路东、规划勤学路北恒大悦府三期项目工地内发生砖胎模坍塌,造成1人死亡,1名施工人员受伤。根据《相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恒大悦府三期“3·26”砖胎模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相政秘〔2021〕25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系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我部于2023年12月22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111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3月8日


38.jpg

建督罚字〔2024〕28号


王建超:

2021年10月23日,濉溪县东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濉溪县御溪翡翠城一期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根据《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濉溪县东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1·10·23”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濉政秘〔2021〕137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脚手架拆除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力,对脚手架拆除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违规行为,对脚手架拆除施工方案制定不完善、脚手架施工应急救援预案造假审核不严,日常安全检查不严不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我部于2023年12月22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105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3月8日


39.jpg

建督罚字〔2024〕29号


刘品秀:

2022年5月16日,山西顺佳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拆除位于新田路施工桩号K2+200北侧热力管道残余管线施工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根据《侯马市人民政府关于侯马新田路道路施工工地“5·16”土方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侯政函〔2022〕14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2号),你于2024年1月2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3月8日


30.jpg

建督罚字〔2024〕30号


范滨:

2022年5月23日,山西省晋中市城区宝成·锦府项目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晋中市城区宝成·锦府项目“5·2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市政函〔2023〕40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工作安排不严不细,对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存在漏洞盲区,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三区分离管控存在的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1号),你于2024年1月2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