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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委托谁付费!湖北出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发布时间:2023/9/8 15:15:58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为进一步提升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质量,维护公平、有序的执业环境,保障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各方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参考标准》),并于近日印发通知,供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各方参考使用。


《参考标准》包含总则、适用范围、对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的说明、咨询计费标准、司法鉴定费用标准、专业系数调整、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示例7个部分,适用于湖北省内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交通、电力、能源、化工、水利等工程类型有收费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可参考此标准。


《参考标准》提出,除工程造价鉴定以外,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当对单项工程的理解有歧义时,以出具一次咨询报告为一个单项工程,以单项工程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条件下的服务收费标准,若委托人要求赶工或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时间,应增加20%~30%的咨询服务收费。除鉴定以外,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顺利实施,在签订咨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应预付不低于30%的咨询费。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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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质量,维护公平、有序的执业环境,保障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各方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厅组织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各方参考使用。


附件: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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