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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峰医院火灾初步原因找到!

发布时间:2023/4/21 18:27:48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经济观察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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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中午12时,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通报: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连夜开展调查访问、勘查检验等工作。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据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院教授刘鑫分析,长峰医院火灾事故责任主体较为复杂,除医院、施工方外,还需要看有无发包方和承包、分包方等,可能会涉及到多个责任主体。


“但无论是多少个责任主体,所面临的损失赔偿范围肯定是全额赔偿。”刘鑫说,涉及到侵权责任,按《民法典》损害赔偿相关规定计算损失,且属于全部责任,具体赔偿分为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伤残费、误工费、生前抚养人的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由确定的责任主体来承担赔偿责任。


在刑事责任上,刘鑫表示,医院领导、分管相关工作的部门领导、承包方、施工方等跟此事件有直接责任关系的,以及当地政府中负有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都可能涉嫌重大生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