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微博

扫一扫,关注微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加入收藏

全国人大代表冯远:加快推进道路工程师注册制

发布时间:2023/3/9 17:29:05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本站

冯远.jpg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冯远


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强化工程师法律责任、保障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专业技术工作实行准入控制的重要手段。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冯远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工程师注册制的建议》,呼吁加快推进道路工程师注册制,助力交通强国建设。


冯远指出,道路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实行道路工程师注册制,有利于保障道路工程安全、促进交通运输业和国民经济发展。早在2001年,国家就公布了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道路属于其中一个版块),但由于种种原因,道路板块至今仍未正式实施注册,极大阻碍了行业发展,不利于交通强国建设,亟待加以解决。


冯远表示,道路工程师未正式实施注册带来了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注册进程缓慢。2001年,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人发〔2001〕5号),划分了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属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四大板块之一,总体规划到2010年全国实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注册制度。目前,包括认定和通过专业考试获得执业资格的1.5万人因未实行注册制,均未获得注册。从2001年至今,道路工程师注册制已推进了22年,从组织、命题到考试,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却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也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二是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工程设计质量与设计者的技术水平及责任心紧密相关。在道路工程中,路基、边坡、挡墙、深基坑、隧道及桥梁涵洞的设计质量,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路线、路面和交叉工程的合理精细化设计,能提高道路的容错纠错能力,进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实行道路工程注册制,能大大促进行业技术水平提高,保障工程质量,提高道路交通运行系统的安全性。但目前对道路工程项目(包含桥梁、隧道工程)设计负责人的资质仅有职称要求,设计文件不需要注册工程师签字盖章即可生效。而职称评审存在主观性较大、资历到一定年限基本能评上的情况,导致人员水平良莠不齐。同时,道路工程领域的执业资格缺乏系统、科学的评判认定标准,弱化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也与结构、公用设备等领域脱节,导致道路工程设计质量难以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是不利于行业发展进步。由于未实行注册,一方面,道路设计从业者不重视学习提高专业知识,“躺平”式工作、混资历、混职称的现象普遍;另一方面,那些积极准备并通过了注册道路考试的工程师的职业追求积极性受到了打击,同时也影响到其他从业人员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热情。长此以往,必将影响道路工程设计行业的发展进步。


为此,冯远提出了3点解决建议:


一是尽快实施注册制。建议住建部、人社部、交通部加强沟通协作,尽快推行道路工程师注册制。可由交通部和住建部各自注册、分开管理和开展继续教育,执业证书和印章备注公路或市政,或召集相关部门专项研究公路和市政注册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执业印章等相关制度。建议在2023年启动注册制,参照交通部《关于成立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专家组并启用有关印章的通知》(交人劳发〔2005〕400号)文件要求,规定道路工程设计文件需加盖注册道路工程师签章方能生效。同时,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中,增加注册道路人员要求,确保道路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建议逐步将注册道路工程师人数要求纳入公路、市政工程设计资质中,引导和支持勘察设计企业加大对道路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增加注册人员数量并加强继续教育,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