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沪府发〔2021〕24号)、《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建审改〔2022〕1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上海市“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主导作用,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建筑师负责制模式,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与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结合浦东新区先行先试实践,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扩大试点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