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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等关联管理!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18 17:26:21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国家发改委官网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信用体系方面的法律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2月14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信用信息管理、褒扬诚信与惩戒失信等十方面内容。

《征求意见稿》对社会诚信建设提出了总要求,即相关部门在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各个环节,应当积极发挥信用建设作用,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鼓励社会各方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弘扬诚信文化。

作为社会诚信建设重点领域之一的工程建设领域,《征求意见稿》规定,工程建设领域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资质资格取消等审批审核事项关联管理,将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

原文如下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信用体系方面的法律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2月14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点击查看详情)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