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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2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将被淘汰

发布时间:2021/12/31 16:52:43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并于近日发布。


公告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等22项;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原文如下


微信图片_20211231164932.jpg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

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对本《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微信图片_2021123116494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