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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安徽省桐城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桐城市正式获批成为中国第138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批复指出,桐城市历史悠久,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鲜明,文化底蕴和历史遗存丰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批复要求,安徽省及桐城市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强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
同时,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制定并严格实施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重视保护城市格局和风貌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保护修复历史文化街区,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
批复提出,不得改变与名城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对不履职尽责、保护不力,造成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原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安徽省桐城市
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函〔2021〕11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桐城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桐城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桐城市历史悠久,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鲜明,文化底蕴和历史遗存丰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你省及桐城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强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制定并严格实施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重视保护城市格局和风貌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保护修复历史文化街区,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不得改变与名城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对不履职尽责、保护不力,造成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三、你省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桐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21年11月7日
延伸阅读
作为“桐城派故里”“黄梅戏之乡”的桐城市,自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设桐城县,距今有长达1200多年的建城史。全市历史文化名城资源十分丰富,价值独特。全市拥有安徽省历史文化街区四片(东大街、南大街、胜利街、北大街);已公布历史建筑206处,不可移动文物506处,71项非遗名录。
值得一提的是,明清时期桐城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涌现出方以智、戴名世、方苞、刘大櫆、姚鼐等杰出的历史人物,更孕育出主盟清代文坛200余年的“桐城派”,归附作家1200余人,在中国文化史上蔚为高峰。近年来,桐城市持续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出台了《桐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定》,每年安排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专项保护经费,用于历史城区的环境整治、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修缮整治利用等保护项目,目前已经累计投入6.6亿元人民币政府性资金。
在名城保护过程中,桐城重视从点滴入手。通过树立标识、标牌、古城地图等形式,标记体现桐城重要的山水格局和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古城城池格局及历史环境要素,凸显古城背山面水、“龟形城池”的独特空间环境。严格控制古城核心保护区和历史风貌区的建设高度及历史街道走向等。
如今,桐城市历史街巷保存完好,肌理格局保留完整,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这座千年古城正一步步焕发出青春活力,实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人居环境改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