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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住建部发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发布时间:2021/11/5 16:02:13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近日,住建部发布公告,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必须执行该规范。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该规范不一致的,以该规范的规定为准。


规范要点


1.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2.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覆盖面广,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内容。


3.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


4.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细化。


5.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通用规范》提高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热工性能限值要求,与大部分地区现行节能标准不同,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在现行节能设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


  •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 75%;

  • 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 65%;

  • 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 72%。


6.新增温和地区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要求。相比于《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通用规范》新增温和A区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拓展工业标准适用范围,温和地区工业建筑严格执行。


7.暖通空调系统效率和照明要求全面提升。


碳排放强度


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其中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为72%。


碳排放强度有了明确强制标准。新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应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2/(m2·a)以上。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


关键指标


此次发布的节能规范可以说是集大成者,随着它的发布,受到影响的原有标准及规范达到20部。具体参数上,围护结构的限值基本与之前的公共建筑和住宅节能节能设计标准一致,不过也有很多指标提高了要求。


微信图片_20211105143157.jpg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比




|原文如下



微信图片_20211105143201.jpg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附件:

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略)

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9月8日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全文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10/t20211012_251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