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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明确分工,住建部负责这些工作……

发布时间:2021/3/26 16:00:49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本站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以下工作。




住建部牵头负责工作1项


·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住建部分工负责工作26项


· 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今年要基本实现“跨省通办”。(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邮政局、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 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 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继续完成“三去一降一补”重要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取消对二手车交易不合理限制,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发展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鼓励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保障小店商铺等便民服务业有序运营。运用好“互联网+”,推进线上线下更广更深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引导平台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邮政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继续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现代物流体系。政府投资更多向惠及面广的民生项目倾斜,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简化投资审批程序,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进一步拆除妨碍民间投资的各种藩篱,在更多领域让社会资本进得来、能发展、有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产业,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分层分类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供销合作总社、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 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联防联控,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中国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 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和城市黑臭水体,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园区工业废水处置能力,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续严禁洋垃圾入境。有序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拥有更多碧水蓝天。(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以实际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体育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社区养老、托幼、用餐、保洁等多样化服务,加强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更优惠政策,让社区生活更加便利。(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全国老龄办、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全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加强残疾预防,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民政部、中国残联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发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老龄办、全国妇联、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切实做好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御和气象服务。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应急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